问:对于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部分的医疗费用,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以非医保用药免赔条款主张扣除的,能否支持?
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六)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费用部分;……”保险公司根据上述条款,主张医疗支出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扣除非医保用药的,应当审查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对非医保用药免赔条款是否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则该条款有效。保险公司有证据证明医疗支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要求对超出部分拒赔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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