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法院多久能判
一审刑事案件法院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内能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审刑事案件法院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内能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案件会开庭宣判吗
宣判可以分为当庭宣告和定期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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