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劳动监察大队能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拖欠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的优点?
答: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的优点:
调查周期短: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要作出处理;
处罚力度大: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对于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款项或者违法约定试用期并已实际履行的,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另行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时,还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刑事责任。
受理范围广:除了常见的拖欠劳动报酬、拒付经济补偿等事项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外,还有很多事项均可以投诉,下面为大家分类整理了劳动监察大队能受理的事项。
1、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类,包括:违反招用人员规定、扣押劳动者证件、收取劳动者财物、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违反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定等。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类,包括:违反劳动合同订立规定;违反劳动合同解除规定;违反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规定;违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规定;违反其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法律规定等。
3、劳务派遣类,包括:违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规定;违反劳务派遣有关管理规定;违反其他劳务派遣法律规定等。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包括:违反工作时间规定;违反带薪年休假规定;违反其他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法律规定等。
5、工资类,包括: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违反加班费支付规定;违反工资分配、工资支付管理规定;违反其他工资法律规定等。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类,包括:违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违反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违反其他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规定等。
7、社会保险类,包括:违反社会保险登记管理规定;违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拒不依法支付有关社会保险待遇;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违反社会保险有关管理规定;违反其他社会保险法律规定等。
8、工会、企业民主管理类,包括:违反工会有关规定;违反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违反其他工会、企业民主管理法律规定;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违反其他执法保障法律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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