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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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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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中实际承揽工程的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挂靠人。司法实践中,实际施工人有三类等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4-07-25。

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中实际承揽工程的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挂靠人。司法实践中,实际施工人有三类:一是转包合同的承包人;二是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三是挂靠的施工班组或公司。认定实际施工人,应当着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是否存在实际施工行为,包括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组织人员施工、购买材料、支付工人工资等行为;2.审查是否参与转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签订与履行;3.审查是否存在投资或收款行为。符合以上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实际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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