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多次转包、分包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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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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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工程项目多次分包或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起诉合同相对方、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为查明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数额,应追加总承包人作为第三人等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4-10-31。

工程项目多次转包、分包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对于工程项目多次分包或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起诉合同相对方、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为查明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数额,应追加总承包人作为第三人。其余违法分包人、转包人如未参与实际施工,不影响案件事实查明的,可以不追加为案件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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