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是否有权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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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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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条规定仅适用于工程价款,实践中,对工程价款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是否支持,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利息是工程价款的法定孳息等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4-11-0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是否有权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2条[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条规定仅适用于工程价款,实践中,对工程价款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是否支持,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利息是工程价款的法定孳息,前述规定确定了合同无效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原则,该补偿应当包含无效合同承包人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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