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量刑标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1.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
4.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销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的;
2.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2万元以上的;
3.特别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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