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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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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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等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4-11-08。

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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