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010-85998486
地铁14号线朝阳公园站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执行局、南磨房人民法庭、王四营人民法庭、双桥人民法庭、酒仙桥人民法庭、温榆河人民法庭、亚运村人民法庭、奥运村人民法庭、望京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2月1日,前身是北京市东郊区人民法院。法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2014年,全院共有人员708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8.1%,其中博士5人,硕士323人,占57.4%,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收、结案数量突破6万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训为:崇法 明断 敬业 惟新。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民商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北京市模范法院、北京市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并涌现出一等功集体2个,一等功个人3人,以及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双桥人民法庭、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法官十杰、全国模范法官钟蔚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法官、最美基层法官刘黎,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臧德胜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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